湖北法院六年案件审理自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14件

湖北法院六年案件审理自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14件 武汉市6月20日电 (武一力 蔡蕾)新闻记者20日从湖北高级法院获知,2016年至2021年,湖北法院共案件审理各种自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14件,在其中自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73件,自然环境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513件,自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328件。

当天,湖北法院还发布了环境公益诉讼十大经典案例,包括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预防、地质灾害治理、“长江十年禁渔”、水污染治理、耕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行业。

在其中,在随州市检察院诉刘某某生态环境问题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刘某某没经行政许可事项,非法收购、售卖野生动植物牟取暴利,毁坏我国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和生物的多样性。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刘某某赔付野生动植物网络资源损害189660元,该赔偿费上缴国库重点用以生态环境治理、修补及整治;并向社会公布道歉。

在被告杨文忠等非法捕捞海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性诉讼案中,杨文忠等7名被告在2020年禁渔期内数次应用禁止使用网具非法捕捞野生鱼类,并违法售卖。丹江口市法院对7名被告以非法捕捞海产品罪,被判拘役三个月至刑期六个月左右的酷刑,并适用缓刑;与此同时,栽定杨文忠等被上诉人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据统计,湖北法院自2016年运行环境公益诉讼审理工作中至今,审判案件总数整体呈增加趋势。湖北高级法院环资庭庭长张乐喜详细介绍,下面湖北法院将深入推进环境与资源审理细分化基本建设,提升与检察系统、工作部门的协调联动,依规妥当案件审理自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持续聚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护协力。(完)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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