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树根”熬煮冰毒售卖被判处

网上购物“树根”熬煮冰毒售卖被判处 医护人员运用网上购物来的原生植物为原材料,根据提炼出等办法做成带有我国管控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化学物质,并给予售卖。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新式毒品主题风格),在其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的这起案子当选指导性案例。检察系统依规正确引导侦查机关进行侦察试验,查清案件事实,评定其为售卖、生产制造毒品罪,立案侦查后,控告和量刑建议获法庭采取。

新闻记者认识到,何某1992年出世,原系某单位医护人员。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间,何某明知道某种树根带有我国管控的精神药品成份,为牟取不法权益,通过网络选购某种树根,磨成粉末后按特殊方式熬做成溶液“死藤水”,依次三次售卖给袁某某某、傅某某某、汪某吸入,非法获利rmb1800元。2019年9月23日,何某被公安部门抓捕,在其住所破获某种树根粉末状,净重量256.55克。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门以何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核查觉得,除公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何某三次售卖“死藤水”的犯罪行为外,何某从树根提炼出“死藤水”的情形还因涉嫌生产制造毒品罪。

检察系统核查觉得,何某根据特殊方式对树根粉末状开展不断熬煮,提炼“死藤水”,从源头上更改了原树根的纯天然情况和效应,该提炼出个人行为将原生植物转化成“冰毒”,应确认为生产制造冰毒的个人行为。与此同时,何某将制作的“死藤水”售卖给别人吸入,应该以售卖、生产制造毒品罪依法追究刑事处罚。

经检察系统依规告之起诉权利与义务,何某自行认罪认罚。检察系统由此明确提出并对被判刑期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rmb三千元的量刑建议。

公诉方论文答辩强调,被告何某数次售卖带有我国管控的精神药品成份的“死藤水”,不但生产制造冰毒“死藤水”用以自吸式,还数次向别人售卖牟取暴利,融合其违法犯罪特性及有关量刑情节,能够依规减轻处罚,但不适合适用缓刑。

2021年7月29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采取检察系统的控告和量刑建议,以售卖、生产制造毒品罪被判被告何某刑期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rmb三千元;依规收走扣留矢信的“死藤水”、树根粉末状,追讨非法所得rmb一千八百元。

判决后,何某未提出上诉,裁定已生效。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新闻记者 刘浏

2022-06-25

2022-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