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违反规定,北交所初次对上市企业给予政纪处分

生物谷违反规定,北交所初次对上市企业给予政纪处分 7月12日电 据“北交所公布”微信公众平台12日信息,北交所初次对上市企业给予政纪处分。

最近,北交所上市企业云南省生物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生物谷、企业)产生资金占用费、重大事情未公布等违反规定事宜,详细情况为: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企业大股东深圳金沙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沙江”)根据上市企业向第三方背诵银行汇票、授权委托第三方理财的形式总计占有公司资金3.56亿人民币,日占有最大账户余额为2.77亿人民币。2021年11月5日,企业总计授权委托银丰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额度做到信息公开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立即执行信息公开责任,后面购买理财个人行为亦未公布。对于前述资金占用费客观事实,金沙江及控股股东林艳和服务承诺:金沙江在2022年6月30日以前偿还所有占用资金及资产盈利,企业控股股东林艳和服务承诺给予连带担保责任,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以上偿还资产服务承诺未全都执行。

针对企业前述违规操作,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限内,未合理催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并高效实行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承担信息公开责任,未及早向本所汇报重大事情并公布风险防范公示,出示核查报告存有不真实、不准确,无法忠诚勤恳执行持续督导岗位职责。

北交所对以上违规操作给予严肃查处,给与大股东金沙江及其企业控股股东、曾任老总兼经理林艳和公布斥责的政纪处分;给与生物谷及其曾任财务经理兼董事长助理贺元批评通报的政纪处分;给与保荐代表人梁立群、张见批评通报的政纪处分,对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出示警示函的自我约束监管措施。(中新财经)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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