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8000元律师代理费坑被上诉人 上诉人与律师事务所被罚13万

编造8000元律师代理费坑被上诉人 上诉人与律师事务所被罚13万 为了能多收8000元律师代理费,律所与上诉人勾结坑被上诉人,为要回该笔编造的律师代理费,律师事务所还向法院起诉上诉人。审判长独具慧眼,发现了这其中的“眉目”。日前,南通崇川法院判决书驳回申诉了律师事务所的诉请,对其该律师事务所处罚8万余元,对上诉人公司罚款5万余元。

2021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某信息技术公司在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的房屋买卖合同案子,在起诉状、代理协议、开庭审理中,辩护律师及上诉人企业均阐述具体付款律师代理费18000元,并带来了律师代理费税票及几笔各自为10000元、8000元银行流水账单给予证明,最后调解书中确定由被告人担负律师代理费18000元,被上诉人也立即执行了该笔花费。

金陵晚报/紫牛新闻新闻记者 朱亚运会

报道员 邓琳炜 刘喆慧

眼见早已案结事了,没想到在今年的3月,崇川人民法院又审理了一起法律法规服务合同纠纷,该律师事务所向法院起诉规定该信息技术公司付款剩下律师代理费8000元。本来有全额的付款律师代理费的银行流水账单,为什么还会出现律师代理费纠纷案件?

承办法官通过案件审理发觉,在之前的协商案子中彼此并没就律师代理费彻底达到满意,信息技术公司仅允许向律师事务所先行支付10000元律师代理费。剩下8000元在律所向企业法人代表转帐后,企业再向律师事务所付款,为此生产制造虚报的工资流水来遮盖律师代理费具体收费的情形,并把超量的律师费转嫁给废案被上诉人压力。

该律所至被告方给予虚报直接证据,故意隐瞒律师代理费扣除的具体情况,将超量的律师费转嫁给被上诉人压力,尝试根据司法裁判牟取不正当利益,该个人行为比较严重防碍司法部门纪律,消耗司法部门网络资源,危害司法部门权威性。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明知道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本应懂法守法,却有意生产制造虚假银行流水,在开庭审理中作虚假陈述,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亦违反了《律师法》第四十条的要求。崇川法院判决书驳回申诉了律师事务所的诉请,并做出司法部门处理决定,对该律师事务所处罚8万余元,对该公司罚款5万余元。

司法部门惩罚做出后,两被惩罚平均向南通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驳回申诉了复议申请,保持了原判。

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不兴。诚实守信是个人及企业生存发展趋势的根基。诉讼理应遵照诚实信用原则,切勿怀有侥幸,考验法律底线,忽视司法部门权威性。

近些年,被告方在诉讼过程中作虚假陈述的情况高发频发且层出不穷,不仅仅比较严重损害别的起诉被告方及第三人合法权利,毁坏社会发展诚信体系,也妨碍了正常的司法部门纪律,消耗司法部门网络资源,危害司法部门权威性和公信度,需要依规依法给予惩处。崇川人民法院将充分运用司法裁判的导向作用,切实保障被告方合法权利,标准民事案件纪律,助推社会发展诚信体系建设。

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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