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单位进一步标准网络直播平台盈利个人行为 确立搭建部门协作协作管控常态化

三单位进一步标准网络直播平台盈利个人行为 确立搭建部门协作协作管控常态化 今日,我国互联网信息公司办公室、国税总局、我国市场监督质监总局协同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确立将切实搭建部门协作协作管控常态化,加强网络直播平台盈利个人行为规范化正确引导,激励适用网络直播平台依规合规经营,推动网络直播平台行业发展中标准,规范中发展。

依据《意见》,视频直播平台要加强网络直播平台账号申请管理方法和账户规范化管理管理方法,半年向网信办、税务申报存有直播间盈利个人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个人信息、直播间账户、网络昵称、取酬帐户、收益种类及盈利状况等信息内容,相互配合监督机构进行稽查主题活动。视频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不可根据虚报营销推广、自身打赏主播等形式吸引住总流量,诱发顾客打赏主播和购买商品。

《意见》规定,视频直播平台、网络直播平台服务项目组织应依规执行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责任,不可转嫁给或是躲避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责任,不可方案策划、协助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执行躲避税。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开设的公司和工作室,应依照相关要求设定帐本。各个税务要提升税金宣传策划指导,推动视频直播平台、网络直播平台服务项目组织、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税收法律遵循。要严厉查处偷漏税等税收违法违纪个人行为,对情节恶劣、特性极端、社会发展体现明显的经典案子开展公布曝出。对为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违反规定违规方案策划、协助执行偷漏税个人行为的中介服务及有关工作人员依规严肃查处和公布曝出。

《意见》确立,维护视频直播平台、网络直播平台服务项目组织、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依规标准进行生产运营活動的各类合法权利,对依规依规运营、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缴税的,各相关部门依规依规评先树优给与激励适用。对存有违反规定违规盈利个人行为的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及其存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是放任、协助网络直播平台发送者进行违反规定违规盈利个人行为的视频直播平台,依规进行惩罚;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郭跃)

2022-03-31

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