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检察系统依规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案子

安徽马鞍山检察系统依规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案子 合肥市3月31日电(新闻记者 赵强)记者31日从安徽人民法院获知,3月29日,王某某、尹某某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被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大队提起公诉。徐州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已依规派员提前介入。

公安部门基本侦察评定,2022年3月26日中午,王某某从外省驾驶至徐州市雨山区,定居在其好朋友尹某某家里。3月29日早上,王某某、尹某某新式新冠病毒病毒检测結果均为呈阳性。公安部门觉得,王某某、尹某某违背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综合性总指挥部相关要求,未积极接纳查验备案、向所属小区上报,且未贯彻落实有关防控措施,造成新式新冠病毒散播比较严重风险,两个人个人行为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要求,因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

徐州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前介入此案后,与公安部门办案人举办剖析讨论会,就案子适用法律、直接证据收集固定不动、下一步侦察方位指出了清晰的提议,教育引导公安部门侦察调查取证。现阶段,案子正进一步调查中。(完)

2022-03-31

202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