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征询建议:提升金融机构发行股票审核范畴和体制

银监会征询建议:提升金融机构发行股票审核范畴和体制 人民日报网北京市4月1日电 (新闻记者罗知之)据银保监会官网信息,为深入推进深化体制改革,提升商业银行市场准入制度工作中程序流程,搭建里外一致的市场准入制度标准管理体系,银监会拟定了《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对《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协议开展改动,关键改动事宜包含:减缩金融机构管理层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范畴,提升有关任职资格标准,提升金融机构发行股票审核的标准和体制,及其根据东西方一致标准改动一部分条文等。

实际看来,针对海外金融企业做为中资企业商业银行法人组织的发起者或战略投资的市场准入门坎,《征求意见稿》删除了有关标准中的“近期1年年底资产总额正常情况下不少于100亿美金”。

在金融机构发行股票审核层面,《征求意见稿》表明,银行业(包含乡村民营银行组织)、外商独资企业金融机构、中外合作金融机构可在准许信用额度内,独立决策实际专用工具种类、发售時间、批号和经营规模,并于准许后的24个月内进行发售;当在24个月内再度递交信用额度申请办理,则原来剩下信用额度无效,以全新准许信用额度为标准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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