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一例应用司法部门修补山林碳汇赔偿体制案判决

福建省第一例应用司法部门修补山林碳汇赔偿体制案判决 龙岩市4月15日电 (陈立烽刘春花)“我明白伐树必须申请办理许可证书,可是我存在心存侥幸,感觉总数很少,又是自身的树木。”被告李某华犯滥伐林木罪,在法庭上悔恨道,“我很后悔莫及,我愿担负相对应生态环境治理和碳汇赔偿。”

被告李某华因认罪认罚,并自行交纳生态环境治理履约金和山林“碳汇”赔偿金总共22966.99元,获从宽处罚。

福建龙岩市新罗区法院15日公布,医院以滥伐林木罪,被判李某华刑期八个月,缓刑一年,并罚款RMB3000元。

2020年12月,被告李某华在未办树木砍伐许可证书的情况下,私自聘请职工到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渔洲坑头”山林采伐其全部的松木,立木生长量为31.6064立方。其滥伐林木的刑事犯罪,不但毁坏了自然资源,还产生了山林吸咐碳服务项目作用的损害。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以因涉嫌滥伐林木罪,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立案侦查。因为李某华采伐树木并不是公益林,公诉方未从此提到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

案发前,被告李某华于2021年1月21日积极到龙岩市派出所雁石山林公安局自首,并与雁石林业站签署山林绿色生态修复补偿协议书,协议书修复山林绿色生态总面积6亩,并交纳绿色生态修复赔偿履约金21000元。

人民法院经审判觉得,被告李某华违背森林法的要求,滥伐林木,总数比较大,其手段已组成滥伐林木罪。由于其具备投案自首剧情,认罪认罚,且具体缴纳执行,认罪态度不错,悔过主要表现显著,依规酌情考虑给予从轻处理惩罚,遂做出前述宣判。

山林碳汇赔偿体制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毁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子中,为确保山林生态安全,尽早修补损伤生态环境保护,根据释法析理使被告深刻认识其刑事犯罪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伤害,催促被告在采用多种多样“补植复绿”对策修复林地类植物群落的基本上,对其毁坏山林固碳调整服务项目作用损害承担责任赔偿。

人民法院人员称,此案系《龙岩市关于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开展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补偿机制工作指引(试行)》执行后引入司法部门修补碳汇的第一例案子,也是福建第一例应用山林碳汇赔偿体制的刑事案。(完)

2022-04-16

202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