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港人员及非当地恢复人员可申请办理“临时性疫苗通行卡”

抵港人员及非当地恢复人员可申请办理“临时性疫苗通行卡” (抵御新冠肺炎)抵港人员及非当地恢复人员可申请办理“临时性疫苗通行卡”

中国新闻社中国香港5月5日电 为执行“疫苗通行卡”分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5月4日发布抵港人员和非当地恢复人员获得“临时性疫苗通行卡”和“恢复纪录二维码”的分配。

目前,须接纳强制性检验检疫的入关人员(包含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可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部的网络平台作“身心健康及检验检疫新闻资讯申请”时,一并申报其非当地疫苗接种纪录的材料。有关入关人员抵港时,港口工作人员会查验她们的非当地疫苗接种纪录证明材料。如获确定,入关人员会于获发强制性检验检疫令的与此同时,一并获发一个供当地应用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对于别的入关人员或已置身中国香港地区的人员(包含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她们可去18间特定邮政局,进行申请后,她们会随后获发一个供当地应用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表明,因为从澳门之外地域抵港的人员或无法在有关地域注射“疫苗通行卡”第三阶段下规定的第三剂疫苗,为相互配合中国香港由5月1日起允许非香港居民从国外入关,并便捷短暂性滞留在香港的人员进到“疫苗通行卡”指出住所,由5月1日或之后从澳门之外地域抵港的人员(包含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可经下列三种方式获发“临时性疫苗通行卡”:

第一,5月5日或之后入境香港并须接纳强制性检验检疫的人员,在抵港时将于港口(包含联路及飞机场港口)获发强制性检验检疫的检疫令之外,与此同时获发供当地应用的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和“临时性疫苗通行卡”。

第二,在5月5日前已入境香港并正接纳强制性检验检疫的人员,可于进行检验检疫后到18间特定邮政局填好申报单、提供身份证件文档原件以及检验检疫令,以获得“临时性疫苗通行卡”。

第三,5月1日或之后从国内或澳门入境中国香港而无须接纳强制性检验检疫的人员(包含通过“返港易”、“来港易”方案到港人员),可由5月5日起,到18间特定邮政局申请其入关材料以获得“临时性疫苗通行卡”。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发言人提示,“临时性疫苗通行卡”由抵港时间起计180日内合理,期间抵港人员可带上或提供“临时性疫苗通行卡”取代疫苗接种纪录进到“疫苗通行卡”指出住所。

除此之外,为便捷非当地恢复人员应用“疫苗通行卡”,非当地恢复人员由5月5日起可在入关时于港口申请其非当地恢复纪录以获发包括其恢复真实身份的非当地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已在港的非当地恢复人员,由5月5日起也可以到18间特定邮政局申请其非当地恢复纪录,取得成功申请之后获发“恢复纪录二维码”。“恢复纪录二维码”由恢复时间起计180日内合理。(完)

2022-05-05

202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