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初次颁布推动县区科研成果引入与示范性有关方法

甘肃初次颁布推动县区科研成果引入与示范性有关方法 银川市5月7日电 (新闻记者 李佩珊)记者7日从宁夏科技厅获知,科技厅前不久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根据适用各县市(市、区)执行县区科研成果引入示范工程,进一步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柱助推功效,加快科研成果向实际生产效率转换运用,打造出县区发展趋势新引擎,培养县区提高新机遇,造福民生福祉。

《办法》激励甘肃各种自主创新行为主体积极主动申请县区科研成果引入示范工程,紧紧围绕县区优点特色农业、废料资源化再生运用、高效率节约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新型能源和绿色环保等行业引入示范性优良品种、新技术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武器装备、新品等所有权明确、具备成效登记证书的科研成果。

依据《办法》,甘肃县区科研成果引入示范工程依照“单一示范工程”和“综合性示范工程”两大类各自给与适用,在其中单一示范工程适用额度做到30万余元、综合性示范工程适用额度超过100万余元,同一县(市、区)本年度适用总金额做到200万余元。

《办法》确立了“省市级正确引导、县市级核心、协作连动、分类管理”的项目风险管理监管方式,夯实了各个高新科技单位的义务,明确提出了县(市、区)科技管理单位是新项目强烈推荐、审批、日常管理的行为主体。各种新项目将执行坚持不懈“要求导向性、市场竞争择优录用”的标准,每一年对各县市(市、区)新项目总体执行状况开展综合考核,点评結果优良的,在下一本年度新项目适用总数和资产信用额度上适度给与歪斜。(完)

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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