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男人虐死收养野猫 判拘留50天并处罚

台北市一男人虐死收养野猫 判拘留50天并处罚 5月10日电 据中国台湾“中央社”报导,台北一名刘姓男人收养野猫“花生仁”后进攻它腹腔多次,造成它伤重身亡。中国台湾高级法院二审考虑该男人鄙夷小动物性命、没获调解,今日依“动物保护法”判男人拘留50天,并处罚23万余元(台币,相同)明确。

宣判强调,赵姓男人于2018年5月间,向台北适用漂泊猫绝育方案研究会收养野猫“花生仁”及“朱古力”。

2019年10月间,赵姓男人于住所以不祥方法进攻“花生仁”腹腔等处多次,让“花生仁”遭到窦汇区钝力伤致高发人体器官与机构顿创流血、萎缩,最后因关键脏器作用缺失而身亡。

赵姓男人过后通告研究会“花生仁”身亡,并将尸体提交宠物殡葬就业者提前准备遗体火化。研究会赶快取回尸体,并交给台北动物保护协会处分配解剖学明确死亡原因,研究会因此发觉“花生仁”遭虐死。

一审考虑赵姓男人触及“动物保护法”的故意伤害罪小动物致动物关键脏器作用缺失罪,审酌该男人鄙夷小动物性命,犯后否定犯行等,被判拘留50天,并处罚23万余元。

办案人以原审定罪量刑过轻提到起诉;赵姓男人则以起诉后坦认犯行,且有心与研究会调解,要求从轻处理定罪量刑并给与判缓,二审由中国台湾高级法院审判。

二审10日驳回申诉,仍判赵姓男人拘留50天,并处罚23万余元。二审强调,研究会无调解意向,本件调解无法创立,赵姓男人未填补研究会并获得原谅,此一部分与原审定罪量刑时的状况并无不一样。审酌赵姓男人违法犯罪剧情、犯后心态等状况,根据均衡该男人与研究会权益观点,评定原审宣判,并无违误,给予保持,且不给赵姓男人判缓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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