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首套房自住房申请公积金房贷,首付款降至最少20%

内蒙古包头:首套房自住房申请公积金房贷,首付款降至最少20% 中新财经5月23日电 内蒙古包头市公积金核心前不久公布《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员工选购首套房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的,买房首付由房子价格的30%以上调节为20%以上。

《通知》还明确提出,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各种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自行存缴公积金,申请办理个人帐户开设办理手续时服务承诺交纳城区养老保险就可以,不会再规定给予城区养老保险交纳证实或参保证明。

与此同时,《通知》撤销“员工再度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借款,持同一套购房手续不允许申请办理买房获取”,及其“员工再度申办公积金房贷不允许申请办理按月对冲交易或账户余额对冲交易还款业务流程”二项限定。

据《通知》规定,以上现行政策调节从2022年6月1日起实行。(完)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截图。通辽市公积金核心截屏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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