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江南”呈现绿色生态之优自然环境之美

“塞上江南”呈现绿色生态之优自然环境之美 “塞上江南”呈现绿色生态之优自然环境之美

甘肃法制保驾护航绿色生态立区发展战略

□ 本报记者 申东

沙鸥翔集,锦鳞游泳,5月的宁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作业区湿地公园保护区,时刻可闻鸟声,随处由此可见鸟舞,刻画出一幅海蓝色水碧、当然融洽的绿色生态画轴。

“这儿是内蒙古最高的内陆地区湿地公园和海域生态体系保护区,水生物植物群落占50%以上,是中国北方地区第二大飞禽繁殖栖息的地方。”说起作业区状况及各种小鸟的生活习性、物种转变等,也有几个月就需要离休的青铜峡市派出所丛林公安局作业区湿地公园警务工作站警察田加国不一而足。

2020年,青铜峡市派出所积极主动秉持“青山绿水便是绿水青山”的核心理念,借助作业区湿地公园保护区,完工了警务人员武器装备一应尽有、体制运作高效率的我区第一个保护区警务工作站。在山林公安局工作中的田加国主动请缨,变成第一任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警务工作站社区民警。

把警务室建在保护区,是近些年甘肃政法部门充分发挥综治能量为绿色生态立区发展战略服务保障的一个缩影。甘肃各个政法部门选准服务保证的契合点、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动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基本建设,争做文明人标杆和先驱者,打好环境污染治理长久攻坚战,守卫碧水青山,让人民群众体会绿色生态之优、自然环境之美。

维护绿色生态法律优先

2022年1月,甘肃十二届人大五次大会决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这也是全国各地第一部就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的地区法律,也是推动先行区基本建设的头领性、综合型、研制性地区法律。《条例》从生态环境治理和整治、水源节省集约化运用、灾难防止和解决等层面,为甘肃大力发展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给予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宁夏司法厅局副局长温静告知新闻记者,《条例》的制订,是甘肃在既并没有立即上台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做为根据,都没有弟兄地区可参考的完善工作经验的情形下,进行的一次探究性、研制性法律。

在立法全过程中,政策法规拟定领导小组根据互联网公布征询了广大群众的建议,征询了青海省纪委、政府部门相关部门、各市区、县(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州相关学校等单位(企业)及其底层法律联系点的建议;与此同时,还征得了我国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自治州一部分人民代表、人大代表、自治州总工会的建议,机构举办了方案论证会。

2022-05-24

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