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经营法律事务所落户口前海自贸区最大可得200万余元适用

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经营法律事务所落户口前海自贸区最大可得200万余元适用 中国新闻社深圳市5月24日电 (朱族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通称《支持办法》)24日公布。该《支持办法》对进驻前海自贸区港深国际性财务区的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经营法律事务所、东西方合作经营法律事务所等,给与最大200万余元(RMB,相同)适用。

该《支持办法》对近期2个本年度持续做到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多万元、经营所得800万元以上的法律事务所或经中国司法部评定的全国各地出色法律事务所众所,可提供一次性100万余元落户口适用;近期2个本年度持续做到年主营业务收入6000多万元、经营所得1500万元以上的法律事务所,给与一次性200万的落户口适用。

除此之外,该《支持办法》确立,新开设或新迁到满一年、上一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万的法律事务所,给予落户口适用10万余元;诉讼、公正、鉴定机构、法律法规查清、民商事协商等组织,则给予落户口适用50万余元。

深圳前海管理局负责人详细介绍,该《支持办法》对焦“港深协作”“扩大开放”“高档法律法规服务行业聚集”,共设七章三十三条,适用组织落户口和法律法规专业人员从业。

在其中,该方法对聘请澳港法律法规专业人员的法律援助组织给与适用,如按每名澳港法律法规专业人员每一年3万余元的标淮给与组织用工适用,聘请总数做到30人以上的组织,一次性累加适用20万余元。

与此同时,澳港法律法规专业人员可按其在国内经营收入的30%得到帮扶,每个人最大不超过10万余元,较多可总计领取2年。法律援助公司在重要民商事商谈、起诉、诉讼、协商等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事宜做出杰出贡献的,每一个工程可申报一次性20万余元高档法律援助适用。(完)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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