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员工工伤鉴定为什么像“开盲盒”

超龄员工工伤鉴定为什么像“开盲盒” 超龄员工工伤鉴定为什么像“开盲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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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的加速,愈来愈多的超龄员工再次进到岗位,也遭遇工伤事故产生的实际风险。但是,因为法律适用的不统一,造成各地区在超龄员工工伤鉴定中具有较大差别,乃至造成截然不同的结论,客观性上不可以确保超龄员工的合法权利。

2019年,50岁的李老大姐工作中途产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骨裂。过后在工伤鉴定问题上与用人单位打起纠纷案。2021年3月,李老大姐取得了自个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她被北京海淀区劳动能力鉴定联合会评定为十级员工工伤事故与职业危害伤残级别。

“拥有工伤鉴定后,就可以依规规定企业付款对应的工伤待遇了!”李阿姨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义贤法律事务所李慧蓉表明,虽然李老大姐产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超出退休年龄规定,她与企业签署的也是劳务合同,但仍可以依规评定为工伤事故。李慧蓉刑事辩护律师也提示,实践活动中也有一些超龄员工的工伤鉴定申请办理不容易被审理。

那麼,超龄员工是不是能申请办理工伤鉴定?在申请办理工伤鉴定流程中面临着什么阻碍?怎样能够更好地给与超龄员工工伤险利益维护?

截然不同的工伤鉴定结论

2019年3月8日,李老大姐于北京新员工入职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出任保洁主管,并签署了历时一年的劳务合同。几个月后 ,李老大姐在上下班中途产生非自己关键义务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左边3根肋骨骨裂。依照医嘱,李老大姐休假病休了45天。以后,李老大姐回到岗位,带故障工作至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3日,物业管理公司明确提出与李老大姐消除劳务合同。李老大姐觉得,自身遇到的交通事故应当属于责任事故。

2020年12月17日,北京海淀区人力社保局审理了李阿姨的工伤鉴定申请办理。2021年1月22日,李老大姐遭受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判定为工伤事故。北京海淀区人力社保局觉得,李老大姐遭到的安全事故损害,合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要求,属于工伤鉴定范畴,给予评定为工伤事故。

一样的遭受,作为清洁员的张韬却并没有李老大姐那麼好运。

2017年11月,已经62岁的张韬(笔名)新员工入职北京市一家保洁服务公司做公共厕所清洁员,并同公司签署了劳务协议。

2018年8月4日,张韬工作中时中署昏倒,被医院门诊确诊为热射病、中枢系统危害。接着,张韬与企业就劳务关系确定案子经历一审、二审,乃至还申请办理了重审,人民法院均觉得张韬新员工入职企业时已经做到退休年龄规定,与用人单位不会有劳务关系,驳回申诉了张韬的需求。

2022-05-26

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