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战疫录)上海检察系统对8起涉疫刑事案依规立案侦查

(上海市战疫录)上海检察系统对8起涉疫刑事案依规立案侦查 上海市5月28日电 (新闻记者 李姝徵)27日,上海市检察系统对在疫情防控期内以借社区团购、征募方仓青年志愿者等项目执行行骗的7起案子和1起牟取暴利非法经营罪案子依规立案侦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当天以涉嫌诈骗罪各自对陆某某等4名被告立案侦查。

核查,2022年4月至5月间,被告陆某某在微信聊天群内假称可以选购到蔬菜水果、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物资,后以选购物资供应需预付款钱款为由,骗领10多名受害人货款;被告连某某应用租用的账户在互联网平台公布网上代购、代送物资供应等虚假信息,骗领受害人钱款及跑腿服务费;被告薛某某在小区微信聊天群等处公布出售烟草等物品的虚假信息,根据事先收付款的方法,骗领11名受害人货款;被告苏某某在微信聊天群内公布虚报求职信息,假称政府部门征募方仓青年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中,以交纳介绍费为由,骗领2名受害人货款。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后觉得,以上4名被告在疫情防控期内,以不当得利为目地,编造客观事实、瞒报实情,根据电信网骗领他财物,金额较大,均理应以盗窃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天,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立案侦查。

核查,2022年4月至5月间,被告林某某相继多次在好几个团购群公布虚报信息,假称可以选购烟草、生鲜食品套餐内容等物件,骗领14名受害人货款。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后觉得,被告林某某在疫情防控期内,以不当得利为目地,编造客观事实、瞒报实情,根据电信网骗领多的人货款,金额较大,理应以盗窃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下称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张某某立案侦查。

核查,2022年4月中下旬,被告张某某在微信聊天群、微信朋友圈公布售卖蔬菜水果、生鸡蛋等生活物资的虚假信息,骗领多位受害人货款。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后觉得,被告张某某在疫情防控期内,以不当得利为目地,编造客观事实、瞒报实情,根据电信网骗领多的人货款,金额较大,理应以盗窃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当天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某立案侦查。

核查,2022年5月期内,被告张某某在无货源的情形下,在网上平台上发布信息假称可以市场销售烟草,骗领9名受害人货款。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核查后觉得,被告张某某在疫情防控期内,以不当得利为目地,根据电信网骗领多的人货款,金额较大,理应以盗窃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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