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不可用新楼盘名取名地铁口

广州市:不可用新楼盘名取名地铁口 不可用新楼盘名取名地铁口

羊城晚报讯 新闻记者徐振天报导:6月1日,广州市民政局向社會公布征询对《广州市地铁车站命名规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的建议,在其中提及4条地铁车站的取名顺序和6条严令禁止要求。

《意见稿》表明,地铁车站一般应根据下列顺序取名:战位所属的区片或村、镇(街道社区)名字;与地铁站相接或相似的代表性公共场合、房屋建筑名字;战位所属的路面名字;无以上名字或以上名字不适合,及其征询建议的有关方无法对地铁车站的拟取名名字达成一致的,由民政局会与地铁站交通出行运营企业依据征询建议状况明确取名方法。

地铁车站的取名理应遵循以下严令禁止要求:不可应用新楼盘(住宅小区)、企业字号、品牌名字及其盈利性房屋建筑、设备名字;不可应用《通用规范汉字表》未百度收录的中国汉字;不可应用标点;不可与当地或与本市数据共享的异地地铁线路网的地铁车站同名,防止同音词、近音、模棱两可;不可选用2个及以上的区片名字或别的名字重合取名;不可违背我国、省、市地名大全管理方法政策法规的别的严令禁止要求。

除此之外,两根及以上地铁路线的同一转乘地铁站理应采用同一名字,并以最开始取名的名字为标准。地铁车站名字的专名以两字或是三个字为宜,一般不宜超出四个字。

群众如对《意见稿》有建议或提议,可于2022年6月10日前根据下列方法递交:1、邮递天河区西湖路99号1318室(邮编:510030);2、电子邮箱gzdimingban@163.com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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