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1840万 广西来宾市市政协原副书记余治平被判刑

贪污受贿1840万 广西来宾市市政协原副书记余治平被判刑 6月2日电 据玉林市初级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6月2日,广西玉林市初级法院公布判决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市政协原副书记余治平贪污罪一案,对被告余治平以贪污罪被判刑期十二年六个月,并罚款RMB三百万元;对其撤出贪污受贿所得的的巨款依规给予收走,上缴国库,对其并未撤出的巨款再次给予追讨,收走上缴国库。余治平复庭表明听从裁定,不起诉。

玉林市初级法院经审核查清,2004年至2020年,被告余治平出任来宾市侨民投资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来宾市发展趋势和变革联合会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宾客市委秘书长、来宾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来宾市市委副书记期内,运用职位的便捷,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获得新项目承包、资产拨款、科技项目申报、土地出让等事宜上牟取权益,依次私收广西省翔卓集团有限公司、谭某等7人的货款总计RMB1840万余元。

玉林市初级法院觉得,被告余治平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运用职位便捷,为别人牟取权益,私收他财物的个人行为,已触犯刑律,组成贪污罪,且金额非常极大,依规应被判十年以上刑期或是无期,并罚金或是没收财产。由于被告余治平抓捕归案后如述交待自身的罪刑,并积极交待审理案件行政机关并未了解的相同比较轻案情,投案自首、悔过,撤出一部分巨款,积极交纳一部分罚款等从宽惩罚剧情,遂依规做出以上裁定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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