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单位公布依法惩治防碍疫情防控确保违法犯罪经典案例

两单位公布依法惩治防碍疫情防控确保违法犯罪经典案例 6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址信息,6月5日,最高检察院协同国家公安部公布4起依法惩治防碍疫情防控确保违法犯罪经典案例。这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十八批涉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经典案例。

本次公布的4起经典案例各自为胡某某假冒商标罪案、蔡某甲级人因涉嫌假冒商标罪案、高某某、田某某非法经营罪案、龚某某骗案,关键涉及到假冒商标罪制做防护服给予市场销售、仿冒并市场销售别人商标注册的新冠抗原体迅速检测试剂、炒高民生工程食用油价格价格垄断、运用社区团购发“新冠疫情财”等违法违纪个人行为。

在全国人民风雨同舟、团结一心防治肺炎疫情的趋势下,仍有搅乱商品经济纪律,尝试发“新冠疫情财”之举。例如,产生于2022年上海新冠疫情不容乐观、推行系统分区管控措施期内的高某某、田某某非法经营罪案,两位被告方市场销售鲜冻鸡、鸭和蔬菜、生鸡蛋等产品总计193余万元,进销差价率达到四倍多,扣减同期销售市场经济利润后,不法获得利润最大化72余万元,比较严重搅乱市场管理。又例如,胡某某假冒商标罪案,被告方胡某某将其选购的无知名品牌标志“白版”防护衣外包装成“福仙旅”牌防护服,在未对安全防护医疗器材品质完成检验的情形下,违反规定市场销售给零售商。中间商又市场销售给某物业管理公司、某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和某生物科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供以上公司在病毒检测、平时防治等工作应用,这种个人行为不但侵害了别人商标注册权,并且非常容易给疫情防控产生风险性安全隐患。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责任人表明,现阶段,疫情防控正处在“学如逆水行舟、逆水行舟”的关键期和吃劲环节,全国各地检察系统、公安部门坚定不移地坚持不懈“内防键入、外防反跳”总对策和“动态性清零”指导方针,赶紧抓实抓细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中,为打胜疫情防控长久攻坚战给予强有力法治保障

20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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