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拖欠机票钱事件真相咋回事,关于女子买航班延误险获赔被抓这个事情各位怎么看

南京李姓一女子利用航班延误险“骗保”300多万元,现在以涉嫌“诈骗罪”被抓。其实很大的疑问是:这个女子是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去判断天气,成功预测出900次航班延误。在这种情况下,女子真的“犯罪”了张艺兴拖欠机票钱事件真相咋回事?

张艺兴拖欠机票钱事件真相咋回事,关于女子买航班延误险获赔被抓这个事情各位怎么看

事发过程和警方行动,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在2020年4月27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鼓楼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一位某保险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其在办理机票延误险赔付时,查出多人使用不同身份证号多次投保且多次理赔,保险公司怀疑金融机构遭遇了保险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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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经过侦察,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后面查明,李某从2015年,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靠自己估摸成功的近900次飞机延误,在这5年期间累计“骗取”保险理赔金高达300多万元。目前,她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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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分析李某的单笔“犯罪”经过,更像是钻漏洞,薅羊毛从成功一单保险理赔案例,进行分析:

第一步,成功挑选出延误率高的航班。李某过去曾经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对于航班在何种情况下会导致延误,有着专业认识和判断。为此她在网络上挑选了延误率较高的航班,再去查该航班的航程中有没有极端天气。

第二步,利用各种不同身份购买飞机票并大量投航班延误险。李某从亲朋好友处得到20多个身份证号以及护照号(有可能是编造谎话拿来使用),为逃避订票系统的核查,李某从这20多个身份证虚构不同职业身份购买机票。李某每次购买机票时,都要用四五个身份,以便多购买几张机票。然后每张机票,最多购买30到40份延误险。

第三步,紧盯航班信息,未成功则选择退票,成功则选择索赔。当然李某根本不会去乘坐这些航班,在航班起飞前李某时刻关注航班动态,如果了解到航班可能不会延误,她就会争取在飞机起飞之前把机票退掉,损失一定的退票费,尽量减少损失。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李某便着手利用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仔细分析下,除了李某没有主观需要做飞机的意图外,更像是一种风险投资生意,如果飞机如期起飞,李某损失退票费和保险费,如果飞机延误,李某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至于其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和投保,也不违法啊,没有损害第三方利益啊。

保险公司的产品不就是概率分析,同李某和广大旅客做了航班是否准时起飞的不同判断和对赌啊。如果觉得航班延误险产品设计的不对,风险不对称,可以暂停发售。为什么会觉得是诈骗呢?

针对金融机构的交易往来,诈骗罪名是不是被滥用了,金融机构同客户有平等的法律关系吗?其实此类事情,同银行信用卡欠款未还,银行说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这类事情是有着异曲同工的争议。那就是金融机构是不是滥用了法律给与的保护权力?!

1.我国过去金融机构都是国有的,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害,所以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金融机构一直处在强势的法律地位。例如此次涉及到的保险公司。但是仔细看看细节,首先是延误险产品设计有问题;其次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最后反问下,那么其他获赔的乘客,是不是也有问题?

现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已经是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企业了,在一定程度上,所有各方都是是民事主体,按照民法规定,那么都是平等关系,是不是应该将法律中给予金融机构优势地位的不平等关系的条文给改了?

2,再看类似的信用卡透支未还,银行一边计算着最少年化18%的利息作为风险补偿,另外一方面还找着外包催收施加压力,还高高举着信用卡诈骗罪这条刑事罪名来对待拖欠者,本来是不是也是不平等的民事关系,突然因为保护金融机构,而变成了刑事起诉?想想看,有几个用卡人懂法,当看到刑法中真的有这个罪名,是不是莫名就恐慌起来呢?谁真正明白信用卡诈骗罪构成的三要素呢?

3.再回到本事件,涉嫌“保险诈骗罪”,同样也是民事行为刑事化。什么叫骗保?如果真的要构成欺诈,举个例子,那应该是在延误险方面,应该是李某先买了一大堆延误险,然后在飞机起飞前打一个电话:有危险物在飞机上!飞机肯定延误,李某赚取延误赔偿。而本事件中,李某对飞机未做任何不利行动。也就是说,飞机延误与李某没有直接或间接原因,都是航空公司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李某赚的是产品缺陷和概率的钱啊。

推而广之,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每一个被赔付的旅客都有恶意的主观目的,如果航班延误的话,得到理赔都是由嫌疑的呢?想想令人毛骨悚然!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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