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属于什么工种,政府的临时工月薪3000,有发展前途吗

临时工,还指望有前途?这种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式的临时工,既没有前途,也没有钱途临时工属于什么工种。因为,前途的大门,已经对临时工关闭了。按照规定,临时工根本不可能进入公务体系的。请彻底死了这份心吧,还是放弃幻想,早一点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

临时工属于什么工种,政府的临时工月薪3000,有发展前途吗

第一,3000元月薪的临时工,主要就是公务、事业体系里的工勤人员。门卫、保洁、司机、服务员、厨师、绿化、文印、维修等岗位人员,都是低技术含量的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的岗位。这种岗位,重复性劳动为主,门槛低,没有成长性。能有什么前途?收入也不会增长很多。你嫌工资低不想干,有的人抢着干,所以,门槛低的岗位,工资不会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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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从成长机制上,也没有出口。公务、事业体系,都是经过严格考试进去的,门槛至少是本科生。工勤岗位,属于购买服务,不需高学历、高技术的人员,是没有资格去考公务和事业岗位的。对了,不是看你有没有能力,而是你根本就没有资格,也就是说你连迈进大门的资格都没有。临时工是不可能转为公务、事业编的,不会有成长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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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也不能完全说没有成长性,虽然是临时工,但也要参照工勤岗位序列可以发展的,比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等。但是,这些部门的工勤岗位不像企业里工人岗位,没有技术含量,所以升到技师的人很少。即使升到技师,收入也增加不了多少。

综上,这些部门的临时工,看似收入待遇不高,但是想进去也不容易的。因为这些岗位,随时是临时工,但是相对长期安稳,虽然收入不高,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盼望着有朝一日鲤鱼跃龙门呢。其实,是他们想多了,转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如果没有学历,托人找一个临时工工作,也不是可以,毕竟收入稳定,办事方便,也可能学到东西。

单位办公室有个文员,是经报人社编制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其工资待遇由财政全额负担,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到手大概在2700左右,节假日加班有加班费。平常逢年过节和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一样都可以领取工会福利购物券,每次大概300-500左右,年终有一次性2000元的绩效,可以算是年终奖。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有没有年终奖,要看临时工的用工性质。

如果是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比在编人员肯定要低出不少,不过好在多数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年终奖。年终奖的数额由单位根据规定向财政申请的“人头费”而定,多的三五千,少的一两千,不管多少,多多少少总会发,聊胜于无。当然,财政困难的,也可能什么都不发。

而如果是劳务派遣人员,因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劳务派遣中介公司,由劳务公司发放工资待遇,有没有年终奖就要看劳务公司的品性了。有点良心的,可能会发一点,不讲人性的,别说年终奖,不扣工资就算不错了。

总之,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最好不要奢望有年终奖,否则很可能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谢邀!

小井之泉,你好?

不要一叶障目!一看見高工资就不及其余,错也!首先要考虑的自己适应能力,根据自己的文化水平,业务技能,身体状况,性趣爱好和远大的发展目标,来确定自己的工作岗位!

一万块钱的临时工要看是什么工种,什么要求,什么样的技能?例如高空知蛛人的工作,或者水鬼,或高级电焊工等,你能干吗了?所以,择业不能只看工资高低,主要看自己的各方面适应能力,量才择业,才能越干越好,路子越走越宽,工资也会越来越高!

作为一名制造类企业HR,我所在的公司涵盖了题主所提及的四类(正式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人群。严格意义来说,这是四种不同的用工方式下的四种群体,主要区别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用工方式不同;二是管理主体。下面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临时工属于什么工种,政府的临时工月薪3000,有发展前途吗

一、正式工1.用工方式。主要为劳动合同制,入职以后,企业与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第一时间为职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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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主体。正式工的管理主体是企业,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正式工也可称为企业在编人员,需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也享受企业的各项薪酬福利制度,由企业直接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享受企业所有的福利待遇(比如:采暖费报销、电话费报销、交通补贴、职称补贴、洗理补贴、年节福利、带薪年假、体检、年终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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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工1.用工方式。一般以口头约定为主,尚未正规一点的企业,会与临时人员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用工期结束,可随时与临时工终止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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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主体。管理主体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没有数量限制,相对比较灵活。一般来说,上午在A企业工作期间,主要由A企业管理。下午在B企业工作期间,主要由B企业管理。在用工期间,企业正常支付临时工的工作。但是,企业可以不用为临时工缴纳社保公积金,临时工也不享受企业的所有福利待遇。

三、外包工1.用工方式。承包方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承包方(用人单位)负责承揽发包方(用工单位)的业务需求,然后将所述职工安排到发包方工作,完成具体业务。

2.管理权限。承包方是用人主体,对职工具有绝对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发包方负责向承包方提出加工(服务)业务需求,并按月向承包方支付加工费用(或者服务费用)。外包人员的工资主要由由承包方发放,外包人员的社保公积金也统一由承包方支付。

四、派遣工派遣工一般可分为两大类:正常派遣和劳务返聘,二者主要以是否享受退休待遇为依据,不享受退休待遇的职工,属于正常派遣;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职工,属于劳务返聘。正常职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返聘人员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协议》。

1.用工方式。派遣工主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为职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劳务派遣的注意事项,需要关注以下3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用工单位≠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连续用工期限。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第二个问题 用工单位、用人单位、派遣工三者间的关系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属于合作关系,一般用工单位是甲方,用人单位是乙方。

第三个问题 劳务派遣工的三性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实操中:辅助性工作岗位的适用范围更广,大部分派遣工都属于辅助性岗位。

2.管理主体。对于劳务派遣工,一旦被派遣到用工单位,管理权就在用工单位。需要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用工单位每月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服务费用,然后由用人单位为派遣工发放工资,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写在最后:1.从用工方式来说:正式工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可签可不签,也可口头约定;派遣工与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协议);外包工与外包公司(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工具有正式编制,享受企业所有薪酬福利待遇。

2.从管理主体来说:正式工和临时工有企业统一管理,发放工资。派遣工在用工单位(企业)工作期间,由用工单位(企业)来管理,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外包工在发包方(企业)工作,但是发包方(企业)没有管理权限,主要由承包方(外包公司)负责外包人员的管理,发放工资。

正式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属于四种不同的群体,但是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很多时候,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成了正式工的“背锅侠”,同工不同酬,多劳不多得,有的甚至干了10几年,也无法转正,依然是个编外人员。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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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0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