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7月1日起实施

《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6月10日电 (梁钦卿)6月10日,《重庆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下称《规定》)经重庆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规定》对红色文化资源维护承传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案开展了确立,创建了维护责任者规章制度,标准了有关保障措施,不断完善了承传发扬常态化等。

《规定》第二条将红色文化资源定义为:我党带领下,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和建成阶段、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社会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新时期产生的,具备历史时间使用价值、教育意义、留念含义的网络资源。

《规定》将红色文化资源关键分成不能挪动网络资源、可挪动网络资源两类。不能挪动红色文化资源包含关键纪念地、遗迹、留念设备或场地等;可挪动红色文化资源包含关键档案资料、参考文献、稿件、实体、口述历史纪录、追忆纪录、声像材料等,还安装了兜底条款。

为充分运用红色文化资源的主题教育作用,提高维护承传实际效果,《规定》对创建红色文化资源承传发扬常态化开展了创新性探寻。

一方面,融合重庆内网络资源,加强承传发扬协力。例如第十四条确立,创建红色文化资源连线维护承传体制,打造出特点维护承传示范园区;适用借助红色文化资源建立各种教育基地;激励基本建设综合型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文化资源设备,集中化进行承传发扬工作中。

另一方面,加强与市外协作连动,扩张红色文化资源知名度。《规定》第十八条对创建与别的省市红色文化资源协作维护与发展趋势体制实现了积极推进,明确提出加强成渝地区维护合作,推动川渝黔红色文化教育过道基本建设,完善协作体制,协同打造出红色文化资源承传发扬大品牌和红色文化旅游跨地区精典线路等。

重庆市人大法纪委副主委黎藜觉得,近些年,重庆在全面推行改革珍贵文物调查、维护、运用,如整修红岩改革纪念地、进行红岩精神科学研究诠释、提高红色文化资源展览会展陈水准、打造出红色主题主题教育主题活动知名品牌、促进红色文化旅游发展趋势、探寻与公司合作维护运用等领域都累积了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和作法。《规定》的宣布根据,能促进红色文化资源维护运用在法制路轨上井然有序开展。(完)

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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