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运行乡村振兴民促法监督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运行乡村振兴民促法监督检查 北京市6月24日电(新闻记者侯雪静)为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民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前不久运行乡村振兴民促法监督检查。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会表决通过乡村振兴民促法,这一部法律法规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闻记者从24日在京举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民促法稽查稽查组第一次全会上认识到,稽查组将在2022年7月至9月分赴8个省(区)进行实地检查;与此同时授权委托6个省(区、市)人大常委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民促法贯彻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稽查组将在全面了解乡村振兴民促法贯彻落实状况的前提下,主要查看下列六方面具体内容: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居民收入、提升农户生活水平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状况;完善乡村人才工作中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塑造新型职业农民等状况;承传乡村传统文化,维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非遗文化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升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保证农户合法权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法律法规责任落实状况;创建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评机制,优化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扶持对策状况;地方法规和配套设施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制定状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力开展法律实施的合理化建议等。

9月中下旬,稽查稽查组将举办第二次全会,研究讨论监督检查报告稿。10月中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采纳和讨论有关查验乡村振兴民促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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