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进一步增加档案资料对外开放幅度——国家档案局相关领导就《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记者招待会

确保进一步增加档案资料对外开放幅度——国家档案局相关领导就《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记者招待会 北京市7月5日电 题:确保进一步增加档案资料对外开放幅度——国家档案局相关领导就《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记者招待会

新闻记者董博婷

此前,国家档案局下发执行《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下称《办法》),国家档案局相关领导就有关状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制订颁布的环境和含义?

答:《办法》的颁布是国家档案局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主席关键指示批示精神实质,促进依规向社会发展对外开放档案资料,灵活运用档案资料能够更好地服务项目党和政府工作中大局意识、服务项目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

国家档案局1991年颁布实施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对标准在我国各个国家档案馆档案资料对外开放和使用工作中,提升国家档案馆管理档案的合理性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各地各个国家档案馆共开放了14584.5读万卷、件档案资料,这种对外开放档案资料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生产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伴随着档案资料对外开放的深入开展和依法治档的进一步强化,原方法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和新要求,急需解决修定。

2021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档案法宣布执行,对档案资料对外开放限期、发布方式、运用方法及其档案资料对外开放审批等做出一个新的要求,档案资料对外开放工作需要做出相对调节,《办法》做为配套设施规章制度纳入修定方案。国家档案局在深入分析科学研究、普遍征询建议、不断修改完善后,修定颁布了本《办法》,以取代1991年施行的《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

问:《办法》关键作了什么要求?

答:《办法》紧紧围绕由谁来对外开放档案资料、怎样对外开放档案资料、对外开放什么档案资料、对外开放档案资料如何利用等情况进行了要求,共6章34条。具体内容可概括为:确立一个标准、区别三种情况、要求五项程序流程、给予多种多样运用方式。

确立一个标准,即档案资料对外开放工作中应遵照合理合法、立即、公平和有利于运用的标准。这一标准明确了国家档案馆档案资料对外开放运行的方位,规定在严格执行中国法律、法律规范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更强、更立即、更公平地服务项目中国公民,应以便捷使用者为立足点,最大限度地达到使用者对对外开放档案资料的使用要求,进而充足完成档案室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网络资源的使用价值。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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