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有关企业被诉侵权行为 一审理赔2万余元

《我不是药神》有关企业被诉侵权行为 一审理赔2万余元 7月6日电 北京市法院审理信息平台网7月5日公开的一则一审民事裁定书表明,北京市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被诉,未经同意许可在影片《我不是药神》中使用了上诉人李某拍照的新德里房屋建筑相片。

人民法院觉得,涉案人员电影中应用的图片与上诉人涉案人员著作界面构造、颜色、拍摄手法、光与影基本一致。法庭一审评定被上诉人侵权行为。裁决书表明,被上诉人终止涉案人员侵权责任,赔付上诉人李某财产损失2万并道歉。(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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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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