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发生事故 车辆所有人管理员承担责任

“自动驾驶”发生事故 车辆所有人管理员承担责任 羊城晚报讯 我们沈婷婷报导:羊城晚报新闻记者6日获知,《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大会表决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该法规是中国第一部有关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方法的政策法规,依据要求,自动驾驶可在市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划分的地区、道路行车。

为提升交通出行的安全系数和便捷性,《条例》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经营者应该为车辆配置无人驾驶方式外界显示灯,向路面里的别的汽车和路人传出显著的安全小常识。与此同时,要求有标准无人驾驶和相对高度无人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员,在无人驾驶技术明确提出动态性安全驾驶每日任务接手要求时,理应回应接手要求并马上接手车子。

《条例》还要求,有驾驶员的智能网联汽车产生交通违章或是有责任的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担负违反规定和承担责任。充分无人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员期内产生交通违章或是有责任的安全事故,正常情况下由车辆所有人、管理员担负违反规定和承担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惩罚不适合驾驶员计分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中,因智能网联汽车存有缺点导致伤害的,驾驶人员人或是每个人、管理员按照要求赔付后,能够依规向经营者、经营者要求补偿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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