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布建议 依规惩治滥采矿物资源违法犯罪

最高法院公布建议 依规惩治滥采矿物资源违法犯罪 7月8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址信息,前不久,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需要各个法院充分运用环境与资源审理管理职能,依规惩治滥采矿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保障矿物资源和生态资源安全性。

《意见》规定,要充分认识滥采矿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比较严重社会危害性,牢牢把握依法打击滥采矿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形势任务,严谨依规案件审理各种滥采矿物资源案子,保证裁判员政冶实际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绿色生态实际效果相统一。

要坚持刑诉法和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有法必依刑事政策,贯彻落实民法翠绿色标准及危害承担责任、全方位赔付标准,重视探寻、应用保护性恢复司法部门标准,扶持和确保行政经理行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办案。

要突显严厉打击关键,不断依法处理“沙霸”“矿霸”以及“黑恶势力”,依法处理在划分生态红线地区、大江大河河段、黑土地保护地区和在禁采场、禁采期执行的滥采矿物资源违法犯罪,依法处理对于战略稀缺资源矿物资源执行的滥采违法犯罪。

《意见》强调,要恰当法律适用,充分运用依规惩治滥采矿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管理职能。要严苛依规对滥采矿物资源个人行为定罪量刑,充分考虑违法犯罪剧情,牢牢把握矿产使用价值评定标准,提升涉案财物处理幅度,完成精确定罪量刑。

要依规用足用好罚金刑,恰当适用缓刑,精确评定共犯,提高刑事案件封禁幅度。要全面了解和考虑到执行滥采矿物资源个人行为对绿色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幅度。要依规妥当案件审理生态环境治理附加民事公益诉讼,激励滥采侵权人积极、立即承担民事责任。

《意见》注重,要坚持强化措施,建立完善合理惩处滥采矿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制度机制。要健全环境与资源审理刑事案件、民事诉讼、行政审判职责“三合一”体系,大力开展系统化基本建设。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顺应信息化管理发展趋向,加快基本建设全国各地环境与资源审理服务平台。要充足保障人民人民群众自主权、参与权和决定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中

2022-07-08

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