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名牌服装侵权行为 夫妇投案自首追悔莫及

仿冒名牌服装侵权行为 夫妇投案自首追悔莫及 在自身运营的服饰小型加工厂内,擅自生产加工、授权委托别人生产加工生产制造名牌服装,最后触犯法律。近日,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一起假冒商标罪案一审宣判,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罪判王某刑期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余元;被判窦某刑期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

2021年2月至8月,王某、窦某夫妻二人为非法牟利,没经斐乐、迪桑特等品牌服饰企业批准,在自身运营的服饰小型加工厂内,擅自生产加工、授权委托别人生产加工生产制造以上知名品牌的T恤、连帽卫衣、牛仔裤子等服饰,非法经营罪金额达140多万元。她们根据微信联系,将以上假冒品牌服装行业给淄博市、成都等地的顾客。

鄄城县派出所收到菏泽市公安局转交的踪迹后,快速将王某夫妻二人抓获归案,并并对运营的服饰小型加工厂及其涉案物品开展封查、扣留,二人对犯罪行为屈打成招。

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交鄄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通过筹办检查官的释法说理,王某、窦某如实供述了冒充别人商标注册的整个犯罪行为,并志愿认罪认罚。

(郭树合 周璐)

2022-07-12

202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