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交通肇事逃逸饮酒驾驶 北京市12人终生禁驾

涉交通肇事逃逸饮酒驾驶 北京市12人终生禁驾 涉交通肇事逃逸饮酒驾驶 12人终生禁驾

均被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驾照被依规注销

7月17日,北京公安交通部门发布了12名终生禁驾成员名单。在其中,产生交通事故逃逸涉嫌犯罪的8人;饮酒后或是醉酒后驶车发生交通事故涉嫌犯罪的4人;年龄最大的60岁,年龄最小的28岁。她们均被依规追究刑事责任,驾照被公安部门交通部门依规注销且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代表着“一生不可再次获得驾驶证,终身不可以驶车”。

2021年7月12日1时9分,在北京海淀区柳林路苏家坨路,邓某刚安全驾驶小型汽车由东向西行车时将一名路人撞到,导致路人负伤,后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邓某刚弃车逃逸,于当天在下午自首。本案经北京海淀区法院案件审理,邓某刚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规,所以产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负安全事故所有义务,且肇事者后肇事逃逸,其手段已组成交通肇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判邓某刚刑期三年六个月。

2021年7月3日10时50分,在北京顺义左石路雪都滑雪场街口,张某奇安全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北向南行车时,与前面的路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路人当场死亡,车子毁坏。经检测,张某奇血液中乙醇数值144.5mg/100ml,归属于醉酒后驶车。本案经北京顺义法院案件审理,张某奇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规,醉驾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安全事故所有义务,其手段已组成交通肇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张某奇刑期一年十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饮酒后或 醉驾机动车辆产生特大交通事故,涉嫌犯罪的,依规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驾驶证,一生不可再次获得驾驶证。违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法律规定的要求,产生特大交通事故,涉嫌犯罪的,依规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可再次获得驾驶证。

文/本报讯记者 杨旭雄

2022-07-19

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