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车险公司不能人为因素调节分支机构风险准备金

银监会:车险公司不能人为因素调节分支机构风险准备金 银监会颁布风险准备金管理条例七项实施办法

□ 本报记者 周芬棉

为进一步完善非人寿保险业务流程风险准备金管控规章制度,完善车险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方法财务内控管理,确保受益人利益,银监会近日公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下称《实施细则》),对2021年10月公布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开展表述、表明和填补。

补足机制薄弱点

《实施细则》是对于非人寿保险工作的。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发展法学系专家教授超强力来看,非人寿保险业务流程,说白了便是除人寿保险之外的全部保险营销,并不只是包含财险业务流程,理论上还包含了全部涉及到经济发展利润的保险营销。

北京盈科(郑州市)法律事务所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李曙衢称,依据《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要求,非人寿保险业务流程就是指除中国人寿保险业务流程之外的保险营销,既包含资产保险营销中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也包含归属于人身险业务流程中的短期内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流程,及其这些业务流程的再保险营销。

人寿保险风险准备金是车险公司从应收款的净保险费用中逐渐财产保全担保的一种风险准备金,和非人寿保险工作的获取上具有很大的不一样,现阶段人寿保险业务流程沒有颁布义务风险准备金的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如何提取按保险法的要求实行。

超强力觉得,银监会公布《实施细则》,最重要的目标便是补足机制薄弱点。自2005年起,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订并公布了一系列有关非人寿保险业务流程风险准备金管控的行政规章,內容包含风险准备金内控制度、回朔剖析、工作底稿、风险准备金汇报等层面。可是,有关风险准备金风险性边界和折现、风险准备金有益进度、分支机构风险准备金等领域均没相关的要求。因而《实施细则》的颁布填充了以上空缺。

这时一并颁布由七个重点实施方案组成的《实施细则》,也是出自于实践活动的必须。李曙衢说,《管理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后,在我国非人寿保险业务流程风险准备金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但在管控实践活动中,银监会发觉车险公司存有人为因素调节分支机构风险准备金、根据风险准备金调整盈利等新情况和新问题。本次颁布《实施细则》,是对《管理办法》的表述、表明及填补,合理提高了非人寿保险业务流程风险准备金管控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合理化、系统化,为进一步加强非人寿保险业务流程风险准备金的监管带来了制度保障。

2022-03-25

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