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电脑主机“天降” 山西省男人因高空坠物罪被判刑七个月

台式电脑主机“天降” 山西省男人因高空坠物罪被判刑七个月 太原市3月29日电 (刘小红)新闻记者29日从陕西省高级法院获知,住在七楼的被告高某某从家里将台式电脑主机丢下楼,差点儿砸到楼底下路人,其手段组成高空坠物罪,最后被判刑期七个月,并罚款3000元。

2021年9月份,住在太原某社区的王太太徒步回家了时,忽然天上掉一台台式电脑主机,坠落在住宅楼大门口,差点儿就砸到王太太,惊惧下他赶快报了警。

依据报案人供应的案件线索,警察马上上楼梯对该居民开展了解。敲打开门以后,警察在该居民家里客厅地板上察觉了电脑键盘、电脑鼠标残片。经细心分辨,警察确定,丢下去的服务器与该居民家里的电脑键盘、电脑鼠标同归属于一台计算机。

经掌握,事故发生当日,被告高某某喝醉酒与老婆产生争执,遂将家里台式电脑主机从七楼的窗子扔出,跌落到行到住宅楼大门口公共性人行通道处的王太太身边。

前不久,太原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了本案。人民法院审判觉得,被告高某某从房屋建筑上投掷物件,情节恶劣,其手段组成高空坠物罪,公诉案件部门控告罪行创立。被告高某某归案后,对自身的方式十分后悔莫及,紧密配合公安部门如实供述案情,自行认罪认罚。最后,人民法院从宽惩罚,宣判被告高某某犯高空坠物罪,被判刑期七个月,并罚款3000元。

对于此事,人民法院大法官提示众多群众,高空坠物个人行为具备相对高度危险因素,非常容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大伙儿要以此为戒,不必“心存侥幸”,要主动遏制高空坠物个人行为,从本身开始做起,培养文明行为生活方式。(完)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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