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小区域内被漂泊猫抓伤 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担负30%义务

小孩在小区域内被漂泊猫抓伤 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担负30%义务 小童被漂泊猫抓伤 物业管理服务判刑承担责任三成

广州市日报讯 (网络媒体新闻记者刘艺明 报道员林倩君)3岁的小梅在小区域内玩乐时被漂泊猫抓伤,造成脸部留有瘢痕。小梅亲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商量无果,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诉讼至人民法院。近日,佛山初级法院对此案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30%的义务,赔付医疗费用等各类损害1300汪义。

少年儿童小区域内被漂泊猫抓伤

2019年7月26日,在父母的陪伴下,小梅在住宅小区儿童游乐设施中玩乐。这时,有一野猫从身边的百花丛中迅速冒出,幼小的小梅被划伤,小梅痛哭不仅。小梅负伤后马上送诊,经检验其脸部出血且有显著爪痕,依次注入狂犬疫苗、狂犬病毒人免疫球蛋白,因此耗费医疗费用876.42元。

此后两年里,小梅亲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该问题多次沟通交流未果。2021年6月16日,小梅爸爸做为小梅的法定监护人,以小梅为上诉人向法庭提出诉讼,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损失赔偿。

小梅爸爸觉得,小梅被漂泊猫抓伤,有在现场的街坊邻居可以做证。物业管理公司对社区承担安全防范措施责任,但该企业在事先、事中、过后也没有作出从容应对,时迄今日小区里仍有很多野猫,物业管理公司解决这事承担。如今,小梅的脸部留有瘢痕,且看到猫狗之类的动物就出现异常担心,物业管理公司要赔付精神损失。

物业管理公司辩称,该企业既非野猫的饲养人、管理员,也非野猫的丢弃人,小梅没有权利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担负赔偿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对于野猫问题,早已提高了巡查员工的巡查频次,贴到各种各样宣传策划、警告、告之,也多次布置员工开展捕获、驱赶等,在巡视中发觉野猫只有驱逐,而不太可能确保小区域内沒有一只野猫,物业管理公司早已尽其所能执行安全防范措施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没有尽到安全防范措施责任

佛山初级法院经审判觉得,在此案小梅负伤前,物业管理公司早已多次接到小区业主举报小区里野猫比较多的问题,其应采用贴到警告通告、适度配置工作人员巡查乃至聘用专业组织解决野猫问题等对应的方法防止损害产生。可是,物业管理公司系在此案伤亡事故后才贴到警告通告,都没有直接证据确认其已调派每人必备驱逐野猫,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尽到管理方法义务及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其解决小梅因野猫进攻而损伤担负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还觉得,物业管理公司做为一般非法人组织,不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其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具体表现为帮助性和预防性;野猫其本身主题活动区域比较大,主题活动特点具备灵便、隐敝的特点,不可以根据简易提升人员配备或屏蔽掉设定等对策彻底处理,由物业管理公司担负此案所有义务过度苛求。

20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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