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费 新疆旅游及实控人被管控警告

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费 新疆旅游及实控人被管控警告 中新财经5月7日电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7日信息,因涉及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费,且有关信息披露不真正、不精准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决策对新疆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王玉锁、关联企业新绎酒店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者给予管控警告。

上交所7日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7日公示。 经查明,2021年1月至4月,为处理已划拨老员工按置等历史时间遗留问题,新疆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控人操纵的新绎酒店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绎酒店餐厅)一部分职工代收代付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账款126.09万余元,占企业上一年底经财务审计资产总额的0.12%,产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费。

以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费,2021年初期额度为99.32万余元,总计额度为225.41万余元,占企业上一年底经财务审计资产总额的0.22%。企业直到2022年3月15日,在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费以及他关系资产来往的重点表明里才公布有关资金占用费状况,并公布称已经在 2021年4月进行自纠自查并取回所有被占有资产。

除此之外,企业于2021年4月8日公布2020年度汇报有关管控工作中函的回复公示表明,除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的资金占用费状况外,企业不会有别的应公布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费情况,有关工作函回应信息披露不真正、不精确。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明,企业为实控人操纵的公司代付项,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费,且有关信息披露不真正、不精确。依据相关要求,对新疆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王玉锁、关联企业新绎酒店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老总赵万翔、曾任 经理胡锋、曾任财务主管兼董事长助理罗练鹰、曾任董事长助理郝军给予管控警告。(完)

2022-05-08

202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