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21条对策”适用浙江省探察实现共同富裕

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21条对策”适用浙江省探察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新闻社北京市5月7日电 (新闻记者 张素)为扶持和服务保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基本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示范园区,我国最高检察院此前印制一份建议,并于7日公布通告內容。

《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一共有21条,篇首即确立,适用和服务保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基本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示范园区,是全国各地检察系统一同的的政治责任、法制义务、检查义务。

《意见》明确提出,依规严格惩处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财违法犯罪。主要内容有,适用浙江检察机关建设证券基金违法犯罪审理案件产业基地,搭建洗黑钱违法犯罪与上下游违法犯罪同歩核查、一案双查工作方案,创建追赃挽损智能辅助体制,这些。

《意见》注重,依法惩治运用网络平台、股权众筹投融资平台,及其喊着私募投资基金、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幌子执行的各种金融行业违法犯罪。

针对促进创建亲清政商关系,《意见》明确提出“抵制以权利、行政垄断等非市场要素获得收益,依法取缔非法所得”,并指出要不断深入清廉浙江基本建设,构建清正廉洁的优良党内政治文化。

“杭州市取快递女子被诋毁”一案广受关心,《意见》亦紧紧围绕构建明朗网络环境,规定严格起诉运用数字科技和网络信息侵害个人隐私违法犯罪。

《意见》严格执行,依规公平维护各种各样所有制形式、组织结构、企业规模的企业登记,加强对民企、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合法权利维护,并明确提出将“重点整治损害中小微企业权益违法犯罪,健全涉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案子投诉体制”。

《意见》还明确提出“创建水上稽查检察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依法打击在我国所管水域、海港执行的犯罪行为。除此之外,办案人将加强对涉及到共创“一带一路”的产品、数据、国际服务贸易、物流运输、新基建等行业纠纷案件的民事案件监管。(完)

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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