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绍兴市支行违反规定被罚 借款“三查”不敬业

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绍兴市支行违反规定被罚 借款“三查”不敬业 中国经济网北京市5月9日讯 前不久,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我国银监会绍兴市管控大队行政处分信息公示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表明,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存有下列关键违反规定违规行为客观事实:1.对借款“三查”不敬业、借款资产未按承诺主要用途应用;2.员工行为管理不及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我国银监会绍兴市管控大队对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处罚RMB65万余元。

经中国经济网新闻记者查看,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创办于2006年6月6日,注册资金30亿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要求:商业银行金融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由国务院办公厅商业银行监管组织行政强制执行,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处罚;剧情非常比较严重或是贷款逾期不纠正的,可以勒令停产整顿或是吊销其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一)没经任职资格核查任职执行董事、高級管理者的;

(二)回绝或是阻拦非当场管控或是现场检查的;

(三)给予伪造的或是瞒报关键真相的表格、汇报等文档、材料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的;

(五)比较严重违背谨慎运营标准的;

(六)拒不履行此方法第三十七条要求的对策的。

下列为全文: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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