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撤销公积金外地借款户口限定
山东烟台撤销公积金外地借款户口限定
中新财经5月17日电 山东烟台市公积金管理处网址16日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受理标准的通知》开展讲解。在其中确立,撤销公积金外地借款户口限定。在外地存缴公积金的员工,在当地买房时,具有与本地存缴员工同样的公积金借款利益。 此外,对已付清的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纪录,不列入申请者家中住宅套数的评定范畴。 调节后,青岛公积金借款有关申请者家中(包含自己、另一半及未成年子女,相同)住宅套数的确认规范为: 1.与此同时具有以下情况的,评定为申请者家中选购首套房住宅,实行首套公积金房贷政策: (1)并没有公积金借款纪录; (2)并没有未还清的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纪录; (3)在烟台市行政区划内无住宅。 2.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评定为申请者家中选购第二套住宅,实行第二套房公积金房贷政策: (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宅; (2)有一笔已付清的公积金借款纪录; (3)有一笔未还清的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纪录; (4)有一笔未还清的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纪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宅,并且是同一套住宅。 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评定为选购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不予以借款: (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2套及以上住宅; (2)有几笔公积金借款纪录; (3)有几笔及以上未还清的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纪录; (4)有一笔未还清的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纪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宅,且非同一套住房; (5)有一笔公积金借款纪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宅,且非同一套住房; (6)有一笔公积金借款纪录及有一笔未还清的盈利性个人住房贷款纪录,且非同一套住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