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吃夜宵推迟接诊,为什么有的医院的医生还没到五点半就不接诊了?

首先对类似这样遭遇的就医经历表示同情和理解医生吃夜宵推迟接诊。

类似于银行等服务行业,到点前关门盘点,当然,医疗不一样,要有“医德”,(不过很奇怪,有什么事,又要一堆人说,你医疗不就是一个服务行业而已嘛,装什么清高),不应该有下班一说。

甚至出现诸多“怎么大中午的没一个医生(门诊)上班的”,“大晚上的干嘛就一个人值班”

其次,不得不说,遇到类似情况,对于某些人来说,如果是为喷而来的话,那只能说,尽管吐槽就是。

如果是想探讨为什么的,倒可以来了解下一些情况。

这个经历,有些信息没有说出来,所以不清楚具体情况。但,一般来说,你能挂上号就能看诊,这个病人前后让找几个医生,估计是没有挂号,或者说挂不上号。

当然,从现在的医疗管理来说,有一个首诊负责制和服务态度的要求,不管什么情况,医生或者医院应该给予说明,比方告知今天没有号了,或者科室存在什么事情不接诊(普通门诊)。所以,从这点来说,医院是存在一定告知义务的。当然,社会大了,有些事也未必如喷子所言“每个病人都是好人,都是乖巧听话、通情达理的”,有些时候是医院已经告知,而病人没有听进或者故意闹事的也有。

而医院的日常运转,一般是医生排两套班,兼顾病房,安排门诊。也就是可能这个医生需要在病房管病人、值夜班,然后某天出门诊。甚至有的是刚下夜班临时顶门诊,或者出完门诊还得回病房处理事情。也有的是专门上门诊班,但就自己负责普通门诊,因此是“行政班”那样的排班。

此外,在大医院,特别是医科院校的附属医院,还有临床教学、科研、接待等工作,所以安排到门诊的时间还是相当有限的。

病人大老远的跑来,却扑了个空,确实是很失望的事情。现实的各种因素,在国内医疗环境下,存在相当部分的跟医疗本身没有关系的限制,加上一窝蜂地挤大医院,导致了一些地方挂不上号的情况。另外,换个角度看,每个病人需要的时间长短不一,而挂号不代表马上能看诊,所以,五点半下班五点停止挂号,也是正常。医疗是最特殊的行业,开头讲的,有人喊医院算服务行业,所以你得提高标准,你得把病人当上帝当衣食父母,反过来,医院说准点关门,这些人又说你怎么能跟外面商铺一样,你得有医德不能有假期不得有休息。谁叫喷子太多呢?给你放开挂号,医生不得下班是小事,你还得排队检查,排队拿报告,一轮下来还得回来找人看结果开药啊!如果这个医生拖班给你看病开了个检查,做不了,你是不是又要骂人?做了检查,回来找不到医生,是不是也得骂人?所以,换个角度,普通门诊,你改天再来,就算有检查,也可以当天拿到,找回那个医生,不用排队,也不用重新挂号,是不是更好?

总的来说,病人的痛苦和折腾,确实应该理解。但现实就是这样,一个普通门诊,看起来是在中午休息、准点下班,可又有谁知道他昨晚刚上夜班、离开诊室还得回病房处理其它事情呢?当然,不管什么情况,都不应该推诿,至少要如实告知情况,比如现在停止挂号了。

问题的解决还是在于增大医疗投入(确实有效的投入,而不是喊口号),多方理解而不是相互埋怨(就像现在个个喊医院黑喊医生赚钱,现今越来越多地方取消了儿科夜诊、甚至急诊,又有些喊逮住医保就往死里坑钱,现今却是有些地方拒收医保病人,还有取消门诊输液的)

需要知道的是,急诊,急需救命的,永远不会没有号!全天候24小时可以急诊!(当然,有些人总习惯拿某些个例,比如哪哪急诊没人理、半天不出诊的说事,请便)

同样,也应该知道,急诊不是你觉得白天忙白天人多,自己需要开点药去挂急诊就是急,更不是我要回去买菜做饭接小孩就是急,我娃哭得难受就是急,我醉酒起不来就是急。你不确定的,确实挂了急诊的,遇到别人在抢救在忙,而医生告诉你等等的时候,不要吼“我挂了急诊怎么就这么慢”

谢谢邀请!回答:

医生给人治病是天职。他的职业道德,应该是毛泽东主席教导的《救死扶伤,势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只于本提问,我想这样加以说明:《假如病人因病情或特殊原因预先有约,那作为医生完全应该按时就珍》。如不按时赴约,有违常理,失去了做医生的底线,因此,望有这种行为的医生,应该维护好医生的美德,把病人,特别是预先有约的病人当作上帝来待,收回影响,真正做一名德高望重的好医生。言词有不适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这个事情的关键是,公司的规定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1,这名员工的做法不合情,不合理,不合公司的规定。处罚是应该的。但明显过分了。

2,公司许多行为,就合情合理合法吗?比如我们单位,规定了迟到一分钟扣50元,迟到一个小时一天工资没了。那么,他们说中午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偏偏三天两头拿这个时间来开会,学习、培训,根本不算加班,怎么算?有事情,有任务,动不动要求员工提前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上班,或者推迟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下班,又不记加班,白白奉献,怎么算?

好几次有任务,加班,有时晚上要求值班,结束以后就给十几或者几十元的补助。怎么算?

所以现在,中午开会,我拒绝参加,并向领导声明,我很累,不要折腾我,但如果是年轻员工,领导肯定是,明天别来了。

3,所以员工的行为,固然不当,但和单位种种违法行为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我感觉,有这种不当行为,第一第二次口头警告,大会小会不点名批评也就罢了,第三次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而一开始就严厉处罚,不妥。

4,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还比如我们单位,规定在办公场所抽烟罚款500元。看似有必要,其实呢?办公场所到处贴满了国家的规定,那就是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可以由相关部门给予50到200的罚款。单位自己定的罚款500元,我认为不合法。

5,个人的小恶,员工大多忍了;单位的恶,损害的却是单位自身的利益。我看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切实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来。如果层层加码,狮子大张口,员工可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或者能忍则忍,却是怨恨失信,让员工灰心丧气的根源,没有必要。

我很奇怪,单位三天两头有上级的检查,唯独没有谁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一直要等到上了法院,再扯皮。

2022-06-09

202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