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警察查获一例“自洗黑钱”案 涉案人员额度达1500多万元

青海省警察查获一例“自洗黑钱”案 涉案人员额度达1500多万元 新闻记者从西宁市城东公安局获知,近日,大队经侦处查获一起自洗黑钱案子,涉案人员额度达1500多万元。与此同时,此案也是自《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黑钱”入罪后,青海申请办理的第一起“自洗黑钱”案子。

据了解,此案案件线索来源于“许某因涉嫌合同诈骗、集资诈骗”一案,经侦处在申请办理以上案子中发觉许某还因涉嫌自洗黑钱违法犯罪,接着积极连接中央人民银行西宁市核心分行、城西区人民法院创立重案组进行协同审理案件,同歩查明许某因涉嫌集资诈骗自洗黑钱违法犯罪问题,并对许某“自洗黑钱”的案情及有关直接证据开展固定不动和读取。

核查,2021年8月起,嫌疑人许某在明知道自身以及企业不具有市场销售西宁市好几个住宅小区房地产资质的情形下,以了解业务员能获得特惠房子价格为由,根据“以新资还旧债、拆东补西”的方法,依次与受害人钟某、王某等35人签署购房协议书,骗领受害人购房的钱,涉案人员额度达1500多万元。在骗领受害人借款全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掩盖、瞒报违法犯罪所得的,许某运用其驾驶员雷某盛储蓄卡帐户扣除受害人巨款,后授意雷某盛根据银行转帐的形式将受到的巨款各自用以还款许某自己的巨款,并将雷某盛储蓄卡中9余万元巨款转到许某自己户下储蓄卡内开展放纵。

最后,经综合性各方建议并用心科学研究,依据2021年3月1日起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要求,觉得嫌疑人许某以不当得利为目地,捏造事实实情,运用买房骗领受害人财产,金额较大,其个人行为组成集资诈骗罪。侵权人执行集资诈骗违法犯罪后,为掩盖、瞒报自身违法犯罪所得的以及出现的盈利的主要来源和特性,执行迁移资产等情形的,组成自洗黑钱违法犯罪。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对许某批捕。

(总服务台记者 大山)

2022-06-11

202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