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7月1日零时起,调节对离沪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

上海市:自7月1日零时起,调节对离沪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 今日(3日)在下午进行的上海疫情防控记者招待会通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联防联控体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上海自7月1日零时起,对离沪来沪返沪人员管控措施调节如下所示:

一是对上海高危区采用“足不出门、服务上门”等封控举措。对7日内有高危区旅居生活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执行“7天集中化隔离医学观察对策”,在第1、2、3、5、7天,推行5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是对上海中风险区采用“人出不来区、避峰取放”等管控措施。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生活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执行“7天家居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推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家居隔离医学观察标准,采用集中化隔离医学观察。

三是上海低风险区,即管辖区内有中高风险区的街道社区(镇)的离沪工作人员,须持48钟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实。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生活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日内进行2次dna检测,并搞好健康监测。

四是对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生活史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抵沪后尽早且不得超过12钟头向所属居村委会和企业(或所住酒店)汇报。

五是对进到有确立疫防规定的公共场合和乘坐公共交通设施的工作人员,须拥有72钟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实。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杨倩 魏然 孙峰)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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