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颁布未成年尤其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7月6日起执行

上海市颁布未成年尤其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7月6日起执行 上海市7月5日电 (新闻记者 郑莹莹)据上海市民政局5日公布的信息,为贯彻执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因监测缺少或监测不合理情况陷入绝境的未成年人的尤其维护工作中,上海市民政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公安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上海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将在7月6日起执行。

该安全操作规程应用领域:对上海行政区内部原因监测缺少或监测不合理情况陷入绝境的未成年,给与应急管理、临时性监测和确保、家中监测能力评估、监测干涉等尤其保障措施。

该安全操作规程强调了“强制报告责任”,即:国家行政机关、居(村)民联合会、较深接触未成年人的企业和工作员,在工作上发觉未成年处在、疑是处在监测缺少或监测不合理的状况,或是遭遇风险的,承担强制报告责任。发觉监测缺少情况的,理应马上向民政汇报。发觉监测不合理情况或是遭遇风险的,理应马上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报告单。

对监测缺少的未成年,该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了相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居(村)民协会或是民政应当发觉或接警后十二小时内明确一个好的临时性照顾人;无法寻找一个好的临时性照顾人,街镇理应具体指导催促居(村)民联合会贯彻落实临时性日常生活照顾对策。对不能在小区照顾的未成年,由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或区未成年援助维护组织给予临时性照顾。针对必须诊疗救护、常规体检或医学隔离观查的未成年,理应先送往医保定点医院或防护切入点救护或观查。(完)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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