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防洪防汛抗旱抗风总指挥部将防洪Ⅲ级应急处置调节为Ⅳ级应急处置

广东防洪防汛抗旱抗风总指挥部将防洪Ⅲ级应急处置调节为Ⅳ级应急处置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广东防洪防汛抗旱抗风总指挥部决定于7月7日10时将防洪Ⅲ级应急处置调节为防洪Ⅳ级应急处置。

现阶段广东系统化降雨已经结束;北江主流已全程出峰,7月7日8时,石角站水位线已从7月6日22时的最高值10.3米(总流量14000立方每秒钟,十年一遇为13900立方每秒钟)降至10.23米(总流量13800立方每秒钟),水势稳定。

现阶段相关河流水位线依然比较高,广东一部分县市仍有局部地区强降水,城镇城市内涝和山体滑坡、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风险性并未消除。广东防洪防汛抗旱抗风总指挥部规定各地方各部门依照职责权限和应急预案要求,再次搞好各类防汛措施,不遗余力保证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郑澍 赵菁)

2022-07-07

2022-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