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经清查初判26.1万栋营业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

住建部:经清查初判26.1万栋营业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 7月8日电 题:住建部:经清查初判26.1万栋营业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

中澳财经记者 庞致柔

2022年7月8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专题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会上,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部委联动机制通告了“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据通告,截至目前,全国共清查营业性自建房726万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26.1万栋,对存有严重安全风险、不具备运营和使用条件的3.1数万栋房子采用了管控措施。

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规定,各地会对主管机关内城镇全部自建房开展清查摸排,全面摸透自建房构造安全性、运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基本情况。

同时,方案提出,深入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营业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风险、不具备运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用停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解决前不可修复应用,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会议规定,清查进展要加速,用心分析评定“百日行动”完成进度,对标对表《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攻坚年,对安全风险立查立改、快查快改,保证按时完成清查工作。清查结果要精确,统筹配制好专业能量,精确进行清查,加强清查数据的检查和核查,全面核算信息数据,逐栋创建工作台账,保证清查结果真实。管控措施要严苛,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风险、不具备运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归类治理要扎实,加速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归类采用处置措施,积极推进自建房解危的经验做法,对的确存有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必要的扶持,保证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加速制度建设,搞好房屋安全管理体系、体制和法治建设。搭建房屋安全监管体制,丰富底层管控能量。不断完善部门联动的闭环体制,落实好审核单位在用地、规划、建设、应用、运营等阶段的监管责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重视将好的做法升高为管理方案,促进地方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速创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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