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犯罪借“刷单返利”方式诈骗超17万元 主犯被判11年

团伙犯罪借“刷单返利”方式诈骗超17万元 主犯被判11年 太原7月8日电 (刘小红)8日,山西高级法院举办“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公布6起电信诈骗犯罪经典案例。其中,被告张某某等14人根据“刷单返利”方式诈骗,骗取上千名受害人财物总共17万余元。最后,该案主犯被判决刑期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18年9月,被告张某某征募被告刘某某等13人,通过在社交平台及语音平台上公布挂机、刷单等虚假招聘职位,夸大盈利,诱导别人交纳620元至820元不等会费成为会员,并由张某某扣除会费后按一定比例分成。

该团伙为会员提供的刷单或挂机任务极难盈利,在会员规定退会费时,该团伙不予退回,以此来骗取别人会费。截至事发,共骗取上千名受害人财物总共1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某等14人以非法侵占罪为目的,运用网络平台,以挂机、刷单之名公布虚假招聘职位,哄骗别人交纳会费骗取财物,其行为均已组成诈骗。其中,张某某等7人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杨某某等5人犯罪数额巨大,豆某某等2人犯罪金额较大。张某某在共犯中起关键功效,系首犯;刘某某等13人在共犯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处理或减轻处罚。

由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决被告张某某刑期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诈骗罪被判刘某某等其他被告5年至1年不等刑期,处以相应罚款,对其中1名未成年被告判处缓刑。

近些年,刷单返利式诈骗因为返利周期短、引流成功率高,变异日趋增加、转变日趋繁杂,是电信诈骗中多发高发的犯罪方式。诈骗犯罪分子运用受害人想兼职刷单挣钱的想法,喊着“足不出门、巨额提成”的幌子,根据网页、社交软件等方式公布兼职广告,根据“新手指南”返利小额提成骗取受害人信任,诱导受害人下载虚假APP,交纳会费、开展充值、优先垫资做“升阶任务”,侵吞受害人财物,进而完成诈骗。

对此,法院法官提示众多群众,“刷单发财是招数,莫贪小利进骗术”。借助兼职刷单运动指头就可轻松赚钱的想法自身就脱离实际,优先充值或垫付资金的刷单行道为多是诈骗,切莫被蝇头小利引诱,掉入别人布下的诈骗陷阱。(完)

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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