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宽带网络快要期满坑人续订 长城宽带判刑“退一赔三”

称宽带网络快要期满坑人续订 长城宽带判刑“退一赔三” 广州市日报讯 (网络媒体新闻记者何颖思)在服务项目限期尚剩一年多时,便称互联网服务限期将要期满,机器设备将要取代。顾客续订后仅20来天却终止互联网服务,一直未恢复过来服务项目……新闻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获知,有顾客将长城宽带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子公司状告法院,觉得企业组成诈骗,应“退一赔三”。人民法院审判后,评定该宽带网络企业的个人行为组成诈骗,应“退一赔三”,该宣判已产生法律认可。企业不服气,申请再审。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核查后,驳回申诉宽带网络企业的再审申请。

裁决书表明,梁女性(下列称“上诉人”)于2018年3月27日向长城宽带互联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子公司(下列称“被告方”)交费互联网附加费1288元,互联网服务限期为45个月,至2021年12月27日。2020年8月14日、16日,被告方向上诉人发送信息,称宽带网络快要期满,机器设备那天晚上取代,再次应用请联络某主管备案。后该主管亦打电话上诉人。原告于16日向被告方付款2240元,续签76个月。2020年9月8日,上诉人家里互联网终断。上诉人根据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种方式规定被告方修复互联网,或退款,但被告方一直推卸责任。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方在宣判起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型上诉人退回互联网附加费2690元,并赔付上诉人损害6720元;驳回申诉上诉人的别的诉请。此案标的额较小,依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推行一审终审,前述宣判已起效。被告方不服气前述宣判申请再审,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核查后,驳回申诉其再审申请。

经办人员法院强调,经营人在与顾客交易时,理应属实向顾客阐述相关状况,使顾客在进一步掌握产品或服务项目状况的根基上,做出是不是达到买卖的分辨。诈骗个人行为就是指经营人在保证产品或服务项目中,采用虚报或是其它不就在方式蒙骗、欺诈顾客,使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遭受影响的个人行为。此案中,我院依规确认被告方个人行为组成诈骗,栽定其向上诉人“退一赔三”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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