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办定点医疗机构新冠抗原体检验成本费不超15元

海南省:公办定点医疗机构新冠抗原体检验成本费不超15元 中新财经3月25日电 24日,海南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新增加“HN250403092新式新冠病毒抗原体检验”价钱新项目,并要求由公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成本费不可高过15元。

通告表明,海南省新增加“HN250403092新式新冠病毒抗原体检验”价钱新项目,自3月29日0时起实行。

在其中,由公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依照“价钱新项目 检测试剂”的方法收费标准,“价钱新项目”每一次3元,“抗原体检测试剂(含取样器材)”依照零差率市场销售,“价钱新项目 检测试剂”的成本费不可高过15元。新式新冠病毒抗原体检验价钱将融合成本费变化状况,推行动态性调节。

除此之外,非公办定点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单位给予抗原体检测,及其利用互联网平台、社会发展药房等终端设备市场销售的抗原体检测试剂,标价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标准,反映保底小规模。公办定点医疗机构依照有关要求授权委托第三方给予病毒检测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按本通告实行。(完)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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