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严查涉疫违法违纪个人行为 一季度依法查处涉疫案子272起

江苏省南通市严查涉疫违法违纪个人行为 一季度依法查处涉疫案子272起 (抵御新冠肺炎)江苏省南通市严查涉疫违法违纪个人行为 一季度依法查处涉疫案子272起

南京市4月1日电 (苏锦安 徐珊珊)据江苏南通市公安局4月1日信息,2022年一季度,南通市警察共申请办理各种涉疫情防控违法违纪案子272起,抓捕涉案人员违反规定嫌疑人300名。申请办理的案例中,多见虚报、编造客观事实扰乱单位秩序,拒不履行紧急状况下的决策指令等案子,在其中刑事案3起。

3月29日,在南通市通州区先峰接口交通出行检查点,工作员开展病毒检测取样时发觉张某龙(男,35岁,安庆人,现阶段已被防护医治)检验效果呈阳性。经调研,前不久,张某龙驾驶前去中风险地域,在明知道其行程安排卡带“星”的情形下,抵达南通市后未积极向本地汇报,未依照深圳疫情防控规定贯彻落实健康服务对策,多次进出公共场合,导致新冠肺炎新冠疫情散播比较严重蔓延风险性。涉嫌防碍呼吸道传染病罪,现阶段,朝阳区派出所已对其提起公诉,并将单位受贿罪其法律责任。

3月31日,南通市公安局公布通知称,依规严查拒不配合、故意躲避守点工作员疫防检查,故意隐瞒交通出行运动轨迹、密切接触史等有关信息,或拒不配合疑似病例工作员等10类涉疫情防控违法违纪个人行为。

通知强调,现阶段,疫情防控不容乐观繁杂,为构建疫情防控坚固防御,进一步加强社会发展面治安管理条例,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将依规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违纪个人行为。

这种涉疫情防控违法违纪个人行为实际包含在接纳疫防调研时,故意隐瞒交通出行运动轨迹、密切接触史等有关信息,或拒不配合疑似病例工作员;封控、封闭式场地工作人员拒不配合封控管理方法,未经同意许可,私自集聚、出门;疫情防控期内,虚构虚报新冠疫情信息内容,在网上等群众场所散播,或明知道是虚假信息还协助散播和推广等。

南通市警察在通知中说明,具备以上情况,组成违背交通管理个人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法;造成新冠肺炎病毒或有散播比较严重风险的,一律提起公诉,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一切企业或本人发觉违背以上要求的情况,均拨打110救援电话开展检举。(完)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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