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建设不够牵制发展趋势 电动车充电难困境有希望破译

充电桩建设不够牵制发展趋势 电动车充电难困境有希望破译 本报记者 万静

前不久,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征求意见稿》规定,针对配套设施,住房项目应配套设施基本建设机动车辆地下停车场所;配套设施停车位总数应按照本地机动性发展水准、住房新项目所处区位优势、商业用地及其城市公共交通标准综合性明确,与此同时应配备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或预埋安裝标准。

《法治日报》新闻记者认识到,《征求意见稿》涉及到住房定居自然环境、建筑空间、构造安全性、室内空气、建筑工程设备等众多层面,一些规范较执行标准有一定的提高,回复了众多住户对幸福定居日常生活的更多要求,在其中对于新能源电动车“电池充电难”问题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在引人注意。

没法建个人充电桩

小区业主一直不敢拿车

任职于北京市某国营企业的孟女性近期很苦恼,她在去年年底选购了一辆特斯拉电动车辆,由于所生活的物业公司针对她提到的“在停车场建个人充电桩”申请办理,以多种借口回绝或推卸责任,让她却迟迟不敢拿车,如今提前准备折扣率卖出该辆车。

近些年,在我国新能源电动车总产量和销售量同时暴增,可是困惑新能源电动车未来发展的“充电桩荒”问题,自始至终是一个绕不过的阻碍。尽管我国颁布了各种各样适用新能源汽车的现行政策,但买车人在住宅小区建充电桩受阻于物业管理的例子常见报端。

除开以上的孟女性,住在北京西城的安先生也是为爱给车充电而受够“窝囊气”。安先生的住宅小区倒不抵制他建充电桩,但要求埋地底电缆线的钱由小区业主自身出,每米100元,一算光电缆线钱就超出一万元。迫不得已,他只能买了一根100米左右的电缆线和2个带计量检定的电源插座,每天从自身住的七楼“走线电池充电”。

为了更好地处理住宅小区新能源电动车“电池充电难”问题,北京已依次实行了多种对策,规定物业管理适用小区业主建充电桩。早在2014年,北京发展改革委、市科委、财政局就曾公布《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针对自购充电桩建设的搭建步骤、电池充电花费、财政局补贴状况实现了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提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充电桩建设基本建设应给与大力支持和相互配合。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住房项目应配套设施基本建设机动车辆地下停车场所;与此同时应配备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或预埋安裝标准。

2022-04-16

202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