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上市企业进到暂停上市版块挂牌上市出让实施细则公布

暂停上市企业进到暂停上市版块挂牌上市出让实施细则公布 中新财经4月29日电 据北京市证交所官方网站信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责任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市证交所、中国证券备案清算责任有限公司29日公布《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公示。

该《实施办法》经证监会准许,自公布生效日实施。

依据上述文档,暂停上市企业理应聘用证劵公司(通称主办券商)为其申请办理上市公司在交易中心摘牌(通称摘牌)后进到暂停上市版块挂牌上市出让的有关业务流程,包含申请办理交易中心市場的股权撤出备案、股权再次确定、暂停上市版块的股权初始登记、个股挂牌上市及给予股份转让服务项目等。主办券商正常情况下应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进行挂牌上市办理手续。

投资人参加暂停上市上市公司出让,应积极关心暂停上市企业、主办券商及代管证券公司公布的公示或信息内容,充足认识经营风险,按要求申请办理暂停上市公司股份土地确权及暂停上市版块买卖清算等办理手续。

暂停上市企业应在摘牌前十个交易日以前聘用主办券商并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暂停上市企业和主办券商理应坚持不懈社会化标准,依据暂停上市上市公司挂牌上市等具体情况,有效明确收费标准。

暂停上市企业在摘牌前第十个交易日仍未聘用主办券商的,由交易中心在暂停上市企业摘牌前融洽明确近期一次出任企业承销商、财税顾问的证劵公司做为主办券商。如企业因诈骗发售而强制性暂停上市的,正常情况下由交易中心融洽明确企业公开发行并发售或重组上市的承销商出任主办券商。如因合拼、公司分立、散伙等因素造成前述证劵公司不会再续存的,以承揽原证劵公司工作的证劵公司做为主办券商。

为完成规章制度有序推进,现将相关分配告知如下所示:

一、针对《实施办法》实施前被交易中心做出停止发售决策、但个股并未摘牌的企业,交易中心撤出分配、个股挂牌上市与出让、自我约束管理方法等事宜适用《实施办法》。

二、针对《实施办法》实施前个股被交易中心摘牌、但并未在暂停上市版块挂牌上市出让的企业,主办券商理应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尽早申请办理上市公司进到暂停上市版块挂牌上市出让办理手续。并未聘用主办券商的,理应在《实施办法》实施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聘用主办券商,前述期内仍无法聘用主办券商的,由交易中心参考《实施办法》第九条要求融洽明确主办券商。

三、针对《实施办法》实施前被交易中心做出停止发售决策的企业,个股土地确权程序流程正常情况下参考《实施办法》实施前的相关标准实行。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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