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要求:一部分状况下乡村级留用地可抵押房产贷款

四川泸州拟要求:一部分状况下乡村级留用地可抵押房产贷款 中新财经5月19日电 据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19日信息,泸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拟订了《泸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如今泸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上公示公告。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截图。泸州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网页截图。 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农村集体经济机构运用团体营业性用地、乡村级留用地根据建造或共建、入股投资等形式基本建设保障性住房租赁房的,团体营业性用地及乡村级留用地可抵押房产贷款用以建设项目。抵押贷款资产正常情况下只有用以新项目自身或有关基本建设,且借款资产须操纵在项目总投资的80%之内。(完)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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