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最多为个人公积金存缴账户余额的20倍

合肥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最多为个人公积金存缴账户余额的20倍 中新财经5月31日电 据安徽合肥市市人民政府网址信息,合肥公积金管理处30日在沟通交流版面上回应了有关合肥公积金贷款额的问题。

合肥公积金管理处表明,对贷款额明确规范的健全,一是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中要求的“所申请办理贷款额不可高过贷款人(含一同申请者)个人公积金存缴账户余额的一定倍率”。因而,合肥贷款额在与还贷工作能力挂勾的基本上,同歩提升存缴账户余额一定倍率的计算方式。

二是反映个人公积金的差异化贷款政策的必须,在贷款额按存缴账户余额一定倍率测算的与此同时,按存缴期限设置相对应倍率,进一步反映存缴责任与借款支配权的配对,提升制度管理的合理化,正确引导存缴企业及本人标准存缴公积金的自觉性,推动公积金规章制度身心健康发展趋势。

三是别的地区工作经验。参考异地核心余额倍率广泛设置为10-20倍中间,融合合肥借款利率风险及其房贷政策稳定可持续发展观必须,合肥倍率拟订为按存缴时长分成10、15、20倍三档。与此同时兼具特困户、低龄化人群的个人公积金借款确保要求,对员工存缴余额不足1万余元的,按1万元测算。 (完)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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